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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大利中国诗书画艺术联合会章程[草拟]
2013-11-14 16:27:44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246次 评论:0

一、名称:意大利中国诗书画艺术联合会。[暂定]
    外文名称:Chinese Poetry,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Society  in Italy。
二、宗旨: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为华侨华人搭建一个普及中国诗词、书画基础知识,提高欣赏和写作能力的平台;开展初学诗词、书画的青少年与老艺术家的艺术交流,互相学习,共同提高,为促进中意两国文化交流作出贡献。
三、会员:申请入会会员条件:
   1、本人自愿,且赞同本会章程;
   2、爱好诗词、书画艺术,且有一定的欣赏与写作能力者, 不分国籍、年龄、性别、学历.
四、入会手续:本人提交入会申请表,并提交作品两幅以上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
   批准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
   在诗词、书画方面有突出成绩者,可由本会常务理事会直接发函吸收为特邀会员,并委以相应职务。
五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:
   1、在本会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、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;对本会工作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。
   2、会员有执行本会决议、完成交办的工作的义务;向本会反映情况、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义务;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。
六、组织机构:
   1、全体会员大会,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每届召开二次。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本会章程,选举产生本会领导机构/理事会,任期四年。
   2、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构。理事会讨论和通过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其他重大事宜。
    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和各部负责人。
   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立各部办事机构:
   秘书处:处理日常会务和对外联络工作。
   财务部:负责本会经费收支,及时做好帐目,年终向会员公布;筹集本会举办中大活动的经费,如会展或赛事。
理事会聘请律师、会计师各一名;聘请顾问若干名。
3、常务理事会:本会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,为本会最高决策与执行机构。对外,会长可代表本会,但重大事情必须经常务理事会集体通过。
七、主要会务活动:
   1、定期举办诗书画作品展览、笔会;
   2、组织、开展诗书画教学与培训;
   3、举办专题讲座或研讨会;
   4、举办优秀会员习作赏析和讲评;
   5、向国内、外报刊杂志推荐优秀会员作品;编辑、出版优秀会员作品选;
   6、举办会员作品义卖活动。
八、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。
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大会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年11月3日草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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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意大利 中国 书画艺术 联合会 章程 草拟 责任编辑:xiaoj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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